第三百九十二章刀上的指纹(2 / 2)

?”

“我当时真没有拿刀,刀是许强的,是我夺下来的,不是我的,我家从来没有那种刀。”

“你当时刺中了许强什么部位?”

“我记不清了,因为我当时非常紧张,我身上也受伤了,只管挥舞着刀乱刺,没想到会刺死他。”

“许强有多高?”

“大约有一米八吧。”

“你有多高,我一米六五。”

“另外两个人年龄有多大?”

“晚上看不太清,但年龄也不大,跟许强差不多。”

“许强介绍他们俩人是谁了吗?”

“没有,但听口音也是本地人。”

“你们举报许作东有证据吗?”

“我没有证据,但是有人有证据,我是和他们一起去举报的,刚举报完,许强就带人打我们来了。”

“审判长,我的问话完了。”问到这儿时,孟浪看向法官说。

法官点了点头,问:“被告人郑好峰,那把刀确实不是你的吗?”

“报告法官,那把刀真不是我的,我家里没有水果刀。”

法官听了,就没再问话,对公诉人说:“现在可以进行举证质证。”

公诉人就先把那把水果刀呈了上来。

法警将水果刀拿给郑好峰看,问是不是他杀死许强的那把刀,郑好峰点了点头说是。

孟浪便质证道:“这把水果刀虽然是杀死许强的那把刀,但是现在没有查清楚,这把刀的来源是什么,公诉机关指控这把刀是被告人的,但是被告人现在不承认他有这把刀,而是承认刀是从被害人手中夺过来的,上面虽然有被告人的指纹,而没有被害人的指纹,但这不代表刀一定是被告人的,或许水果刀在取证的过程中导致被害人的指纹消失也是有可能的,因此现在无法确认刀就是被告人的。”

公诉人听了他的话后说:“上面只有被告人的指纹,而没有被害人的指纹,并且有证人证明,许强去被告人家中,根本没有带刀,因此这把刀就是被告人本人的,不能说没有查清这把刀具的来源。”

“公诉人所说的证人就是许强的两名同案犯,与本案有利害关系,因此他们的证言可信度极低,相反被告人的供述比较客观真实,应当认定刀具是被害人带过来的刀具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