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公正的,如果一个人面对暴力,而不敢有任何反抗,请问这样的社会是不是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?是不是一个阳光的社会?
我们设立正当防卫法律条款的目的是什么?不就是为了让每一个人面临不法侵害的时候,敢于挺身而出,与坏人坏事做斗争吗?
然而在现实中,身为受到不法侵害的人,却是时刻要想着自己有没有防卫过当,如果一旦过当,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,请问面对坏人的时候,谁还敢跟他们进行搏斗?
老太太不敢扶了,小偷不敢捉了,面对暴徒,除了打电话报警外,没有任何自救的办法,长此以往,我们还有什么血性,还有什么爱心?
本案中,被告人郑好峰面对被害人的肆意凌辱,夺刀自卫,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要求,不能因为被害人死了,就是防卫过当,就要承担故意杀人的责任,这个责任如果让被告人承担了,那么以后遇到这种事情,谁还敢反抗,干脆束手受死是了。
张勇和王宇二人在前期的调查中,为了逃避个人的责任,说了谎话,掩盖了案件事实,现在他们二人出于良心的发现,把事情的真相讲了出来,这充分证明,被告人是无辜的,应当无罪释放。
可能我这么说,被害人家属不乐意了,的确,总有人会不乐意,你惩罚了坏人,坏人肯定不会乐意,而我们的法律不就是要让坏人不乐意吗?如果让好人不乐意了,那这样的法律还有存在的必要吗?
审判长,审判员,公诉人,本辩护人希望通过本案的审判,让更多的人真正认识到法律得公正性,法律的正义性,让所有的人都能勇敢地跟坏人坏事作斗争,而不是当缩头乌龟,把民族的血性都给消磨掉了。
最近在鹰酱国发生了一个事情,几个陶国人面对匪徒的骚扰,他们拿枪自卫,奋起反抗,受到了我们国家媒体的褒奖,而我们在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,如果也奋起反抗了,是不是要受到褒奖呢?我觉得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。”